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综合管廊安全控制区监测服务入围项目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1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项目规模:本次综合管廊安全控制区监测服务工作涵盖东部新城、通途路、鄞州大道-福庆路、世纪大道、姚江新区一期、通途西路、绕城高速等综合管廊,总长度约60.65公里,各管廊具体信息如下:
①东部新城综合管廊,包含宁东路、宁穿路、中山路三条东西向管廊和江澄路、海晏路、河清路三条南北向管廊,全长约9.4公里,主要采用双舱矩形断面及明挖法施工工艺,规划纳入电力、通信、给水、热力等管线。
②通途路(世纪大道-东外环)综合管廊,全长约5.4公里,主要采用外径6.2米圆形断面及盾构法施工工艺,上下分舱,上舱规划纳入高压电力管线,下舱规划纳入低压电力、通信、给水等管线。
③鄞州大道-福庆路综合管廊,西起天童南路,东至鄞县大道,全长约7.4公里,主要采用外径6.7米圆形断面及盾构法施工工艺,上下分舱,上舱规划纳入高压电力管线,下舱规划纳入低压电力、通信、给水等管线。
④世纪大道(东明路-逸夫路)综合管廊,全长约1.75公里,采用盾构和明挖相结合施工工艺,其中盾构段为外径6.2米圆形断面,上下分舱,上舱规划纳入高压电力管线,下舱规划纳入低压电力、通信、给水、压力污水等管线;明挖段为矩形断面。
⑤姚江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包含广元大道、云飞路、邵渡路三条管廊,全长约14公里,主要采用双舱(单舱)矩形断面及明挖法施工工艺,规划纳入电力、通信、给水等管线。
⑥世纪大道(兴宁路-东明路)综合管廊,全长6.4公里,其中,甬江以北段(环城北路-东明路)长约1.6公里,主要采用外径6.2米圆形断面及盾构法施工工艺,上下分舱,上舱规划纳入高压电力管线,下舱规划纳入低压电力、通信、给水、压力污水等管线;甬江以南段(兴宁路-江南路)长约4.8公里,主要采用外径6.7米圆形断面及盾构法施工工艺,上下分舱,上层舱规划纳入高压电力、再生水管线,下舱规划纳入低压电力、通信、给水、再生水等管线。
⑦通途西路(广元大道- 机场路)综合管廊,西起广元大道,东至机场路,全长约5.4公里,主要采用外径6.7米圆形断面及盾构法施工工艺,上下分舱,上舱规划纳入高压电力管线,下舱规划纳入低压电力、通信、给水、再生水等管线。
⑧绕城高速管廊,西起张俞变,沿鄞城大道、明辉路、绕城高速和下应南路,接入鄞州大道-福庆路管廊,全长约10.9公里,主要采用外径6.7米圆形断面及盾构法施工工艺,上下分舱,上舱规划纳入高压电力管线,下舱规划纳入低压电力、通信、给水、再生水等管线。
2.3 招标范围:东部新城、通途路、鄞州大道-福庆路、世纪大道、姚江新区一期、通途西路、绕城高速等综合管廊保护范围内的监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入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所有保护范围监测项目均以一事一委托方式委托中标人实施,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监测服务至本条管廊监测委托合同履约完成为止,其中东部新城、通途路管廊的监测服务期限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入围项目分配方案:******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具体以任务单形式具体实施合同。
实施单位的二次选定规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选取1家单位,这家单位不参与本轮后续项目的抽取,待每家单位都抽中后,再次重新轮转抽取项目,直到项目完结。
2.7入围家数:
情形 | 有效投标人数量(家) | 入围家数(家) |
1 | ≥8 | 5 |
2 | 6-7 | 4 |
3 | 5 | 3 |
4 | <5 | 重新招标 |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由上述2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2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岩土工程或测量(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3.4”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委派。
(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5)除非特殊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5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三年( 2022年 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1金额:人民币10万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缴纳投标保证金。
5.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 17 日9:00至
2025年03月21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注: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投标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03月 25 日09点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6.5如初次投标,详见(******/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金洁莹、毛军华
电 话: 0574-8******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
电 话:0574-******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