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第二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2025******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13号
成交金额:292000.00元
评审报价:292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2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2025 ******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
2 | 2025 ******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 2、服从采购单位统一指挥和安排,公正、独立地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开展抽样检验,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 2、服从采购单位统一指挥和安排,公正、独立地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开展抽样检验,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
3 | 2025 ******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 3、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项项目组,项目组不少于2人,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进场服务前提供相关人员配备情况清单等基本信息供采购人核实。 | 3、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项项目组,项目组不少于2人,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进场服务前提供相关人员配备情况清单等基本信息供采购人核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
4 | 2025 ******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 4、******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每年至少接受一次采购方对承检机构的现场检查评价。 | 4、******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每年至少接受一次采购方对承检机构的现场检查评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
5 | 2025 ******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 5、所做的工作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并出具检查结果。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检查的任何信息。 | 5、所做的工作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并出具检查结果。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检查的任何信息。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
6 | 2025 ******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 6、整个工作自2025年5月至2025年12******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 6、整个工作自2025年5月至2025年12******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
7 | 2025 ******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服务项目 | 7、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采购单位。 | 7、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采购单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仕、左秀兰、殷春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5000.00元(第一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管理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科长、李工
电 话:******、******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管理局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