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专用泡沫剂
竞争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物资名称:盾构专用泡沫剂
包 件 号:DGZYPMJ01
******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谈判编号: CRCC-1804ZB-CSGD7-2025-05
******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合同投资额84154.82万元************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本项目涉及的盾构专用泡沫剂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盾构专用泡沫剂,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属的销售公司,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满足行业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件;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家须提供能够有效保证标的物供应的证明资料,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或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谈判物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参与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谈判******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t******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否则采购人将视情况有权废止关联单位投标文件或仅允许其中一家单位参与评标,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否则采购人将视情况有权废止关联单位投标文件或仅允许其中一家单位参与评标。
(9)特别说明: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要求条件外,投标时需出具针对本次采购产品质量保障、生产供应计划等专项方案,出具违约责任承担承诺书。
4. 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日8时00分。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
5.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5.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4时00分。
递交途径: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谈判地点******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及方式:王耀帮******
7.2谈判组织单位:******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组织单位联系人及方式:陈小龙 ******
谈判文件售卖、答疑及退还响应保证金联系人:王耀帮******
邮 箱:******
2025年7月12日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地区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响应保证金(万元) |
1 | ******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 DGZYPMJ01 | 盾构专用泡沫剂 | / | 吨 | 228.80 | 长沙市 | 0 | 2.50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谈判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详见谈判公告 |
1.1.2 | 竞争谈判编号 | CRCC-1804ZB-CSGD7-2025-05 |
1.1.3 | 采购人 | 详见谈判公告 |
1.1.4 | 采购组织单位 | ******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1.1.5 | 项目名称 | 详见谈判公告 |
1.3.1 | 竞争谈判内容 | 详见谈判公告 |
1.4.1 |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或供应能力 | 详见谈判公告 |
1.4.2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0)其他情形: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信用中国”(******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在建设单位、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 |
1.9.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5-7-23 8:00 |
1.9.3 | 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 | 2025-7-24 8:00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7-24 8:00 |
2.2.2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
3.2.1 | 谈判报价填写要求 |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首次报价表、谈判物资描述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不得出现漏填、漏项,不得增减物资种类及列项要求,不得修改表格实质内容,否则谈判评审小组有权取消供应商谈判资格。 |
3.2.2 | 谈判报价规则 | 1.此次谈判报价根据付款方式分为两种,每次报价每种付款方式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二(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两种付款方式都需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网上提交的报价以付款方式一定价,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有对应付款方式二的响应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投标报价无效。 |
3.3.1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 120 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1.响应******银行汇款(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或保函。 2.响应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响应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如下: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在对应包件中查看,一包件一账户,投标多个包件时请注意区分。 注意事项:响应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8时00分,以此作为对供应商提供响应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响应保证金逾期到账,将导致供应商的谈判被否决。 |
3.4.3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采购组织单位向未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且未出现第二章3.4.4款情况的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指定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 | |
3.5.2 | 生产能力证明 | 详见谈判公告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5.4 | 质量保证证明能力 | 详见谈判公告 |
3.5.5 |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合同份数、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 | |
3.5.6 | 履约信用证明 | 详见谈判公告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谈判函、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他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或)加盖单位公章。 |
3.6.4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 |
3.6.5 | 装订要求 | / |
4.1.4 | 封套上写明 |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5.2 | 谈判程序 | 1、本次竞争谈判分为至少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经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按照最终谈判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2、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1)宣布谈判纪律; (2)宣布采购人、采购组织单位有关信息; (3)在云采平台上开启首次报价; (4)进入谈判流程; (5)开启最终报价。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供应商 | 否。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额5%及书面履约质保承诺; ******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合同签订前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
7.3.3 | 投标人中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指定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交货时限履约交付,如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产能供应不及时、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2 |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10.3 | 首次报价表中的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 |
10.4 | 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评审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审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 |
10.5 | 请各投标人预先准备好盖章后的“二次报价表”,在谈判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谈判现场填写报价并签字确认报价结果。(其他事项以采购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谈判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物资(下称谈判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经批准后现进行竞争谈判。
1.1.2谈判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组织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谈判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谈判公告;
(2)生产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3)财务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5)供货业绩要求:见谈判公告;
(6)履约信用要求:见谈判公告;
(7)其他要求:见谈判公告。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竞争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本次谈判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1.9.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人澄清 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1本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要求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确认通知格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附件五)。
2.3.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谈判报价资料;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8)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9)生产企业简介;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1 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谈判报价包括原材料单价、加工费、运输费、其他综合费用。
3.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谈判以最终报价为准。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
3.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其他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代理商必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等。
3.5.2“生产能力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 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履约信用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谈判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设备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完成“铁建云链”平台投标要求的所有操作)
3.6.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响应文件。
4.1.1报价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第一次报价文件。报价人须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在投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4.1.2各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完成报价文件解密,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报价,后果及责任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4.1.3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报价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报价内容完全一致。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且在本章节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的;
(3)未按本章第4.1款规定密封和标识的;
(4)潜在供应商未取得招标采购采购邀请书的(适用于有邀请书的)。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5)按照约定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响应文件记录上签字确认;
(7)供应商退场等候,由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全部审核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注:线上开标按照“铁建云链”平台线上开标程序执行。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竞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6.1.2谈判评审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争谈判、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是根据谈判产品的技术参数和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售后服务、工程业绩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公正评选拟选供货单位。
6.3.2拟选供货单位将授予对采购方最有利的供应商(技术质量、价格、服务等)。
6.3.3采购人无义务就评审结果向供应商做任何解释。
6.3.4供应商须对采购方就提交响应文件资料和谈判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供应商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6.3.5无论被选用与否,谈判资料概不退还。
6.3.6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即为拟选单位。
6.3.7本次谈判若不能使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谈判无效。
7.1.1供应商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在响应文件袋内。
7.1.2编制响应文件时,各供应商将优惠价格及相关优惠条件体现在总报价内。
7.1.3第一轮开启响应文件后就技术标准、图纸要求的符合性、报价错误等内容进行议标确认。
7.1.4对于供应商单价中不平衡报价,采购人可能将不予考虑。
7.1.5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谈判报价。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签约资格,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3.2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1款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参加竞争谈判的供应商均未通过谈判评审,采购人可以进行重新谈判。在谈判程序中供应商不足3家不影响谈判的进行。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成交资格,不得以他人名义递交响应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开启响应文件记录表
谈判编号: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包件号 | 供应商 | 谈判报价(元) | 厂家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 、 、 、 、
记录人: 监标人: 唱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谈判的谈判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谈判评审小组
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谈判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响应文件已被采购人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指定单位名称)取得联系并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包件号)谈判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谈判评审小组 | 谈判小组组成人数:5 人及以上的单数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签字盖章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 项规定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履约信用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谈判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要求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谈判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交货状态等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报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3.4 | 重大偏差 | 其他情况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报价的评定的; 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3.谈判文件规定可以拒绝的其他情况。 |
3.5 | 报价 评审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每次报价每种付款方式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二(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两种付款方式都需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 |
3.6.1 | 推荐中标供应商 | 每一种付款方式,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按最终谈判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分别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经评审合格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的响应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用等综合评定后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 | |
3.9.3 |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 由采购人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
1. 评审方法
本次谈判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谈判后的最终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
2. 谈判评审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谈判组织单位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
2.2谈判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2 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1商务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商务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商务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2技术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技术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4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谈判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厂家授权函等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供应商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谈判的;
(5)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6)对合同条款没有实质性相应的;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7)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0)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
(11)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的;
(12)组织供应能力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3)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5)未能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否决其谈判资格的情况。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
3.5 谈判报价的评审
3.5.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谈判评审小组按照以下规定对谈判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2谈判报价的评定
(1)本次谈判报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谈判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谈判报价;
(3)谈判报价按照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供应商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4)谈判价分析:谈判评审小组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谈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的,谈判评审小组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5)本次谈判报价分两次报价。
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拒绝接收处理。只有通过了所有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第二轮报价,谈判评审小组按谈判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3.6.1 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商务审查、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的响应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用等综合评定决定排序。
3.7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7.4谈判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供应商提供所需响应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响应文件应按拒绝接收处理。
3.8 响应文件的拒绝
谈判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供应商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
3.9 谈判评审结果
3.9.1候选成交供应商: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 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供应商,以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9.2成交能力:对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相同时,则由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财务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审,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
3.9.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中,由采购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3.10 拒绝所有响应文件
3.10.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 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响应文件:
(1)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经谈判评审小组证实供应商串通谈判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3)供应商最终报价超采购人可接受的价格。
采购人收到谈判评审小组提交的书面谈判评审报告后,将谈判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在铁建云链上进行公示。供应商如有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必须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谈判组织单位,且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及内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且通过有效渠道报名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
(2)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逐页签字及盖章;
(3)供应商在公示有效期内送达谈判组织单位;
(4)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具有事实依据的,不存在阻碍评审结果、诋毁其余供应商;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谈判组织单位指定地点的文件,谈判组织单位同样不予受理。本次谈判评审结果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4. 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谈判、以及其他与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开启响应文件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否决。
4.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谈判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中铁十八******有限公司
物资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中国·天津市津南区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甲方(采购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供货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资格:(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明确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关于本项是必填项,不能擅自删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盾构专用泡沫剂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该表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产品名称 | 规格 | 材质 | 产地/品牌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不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单价(包含增值税)合计(元) | 如为浮动单价,则价格浮动计算公式 |
合同暂定总价 |
上表不含税单价是包括产品除税款外的所有费用的综合结算单价,此单价包括成本费、人工费、运杂费、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合同总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甲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乘以单价确定。
实际采购金额超过合同暂定金额时,不论合同暂定数量是否已经执行完毕,此合同自动终止;若双方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合同。如再签订协议时的市场价格相比本合同价格较高时,乙方承诺按本合同价格标准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如签订补充协议时的市场价格相比本合同价格较低时,乙方承诺按签订补充协议时的市场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1 质量标准:
2.2 技术要求:
第三条 包装方式及费用承担
3.1包装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并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3.2非因甲方原因,由于乙方所采用包装不当而造成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在 日内给予解决。
3.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单、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等材料。
第四条 交货方式
4.1 交货时间: 。
4.2 交货地点: ,
甲方指定收货人: (身份证号: ),卸车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
4.3 运输方式: 。
4.4 保险: 。
4.5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4.6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甲方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的调整,不作为乙方增加任何费用和不能保证供应的理由。
4.7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将甲方采购的货物在指定地点交付甲方指定接货人。对于交付的物资,乙方保证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标的物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安全、环保责任等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8在交货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此证书将随物资一同交予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此证书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乙方应在质量合格证书后面附上检验的结果和细节。
第五条 验收
5.1 验收时间: ;
5.2 验收方法: ;
5.3 验收标准:甲方仅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进行验收,对甲方提交的第三方检验,乙方无异议。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六条 结算与货款支付
6.1 结算时间: ;
6.2货款的支付时间: ;
6.3货款的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一: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提供合同价金额10%的预付款保函,货到现场验收合格******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付款方式二: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对账开具发票之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6.4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是: ******银行账号是: ;开户行是: 。
6.5在本合同下,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6.6乙方应在每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按甲方要求出具符合纳税人身份,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普通)发票,且发票相关信息必须与实际提供物资或应税劳务等业务内容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发票金额的款项,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6.7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10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指定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并延迟支付6.2和6.3条约定的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银行账户。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增加的成本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10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相当于甲方损失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1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按不含税价格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应税款。
6.12若国家财税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则保持税前单价不变进行结算,税额和含税价根据相应税率进行调整。若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等变化引起的适用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则保持含税价不变,税额和不含税单价根据相应税率进行调整。
6.13如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6.14如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6.1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或结算中扣除,但乙方承诺按合同金额全额(不扣减违约金)开具增值税发票。
6.16开具增值税专票信息: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电话: ******银行: 支行;账号: 。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建议约定为1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提异议或已提异议均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保证责任。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本合同所涉及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乙方应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具备相应环保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规定限高限量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防护设施、标识标牌或其他设施造成损坏,甲方应给乙方车辆和人员提供在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与环境,确保乙方行车及人身安全。
3.乙方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尾气、材料外泄及扬尘等污染指标在有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4.乙方必须做好污水处理,防止污水污染环境;乙方须确保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外观干净,车辆运行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工作,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6.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行驶的线路、速度必须服从甲方指挥;驾驶人员及跟车人员等必须自行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因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运输车司机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自行配备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在现场发生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若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应定期对运输车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意识教育,提高驾驶员及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服务意识;如长期(3天以上)在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将纳入参建人员执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 质保责任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 (月或年),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算。质保金为总货款的 %,在总货款中扣除。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质保金(无息)。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依约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前甲方不再收取质保金。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11.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
担保额度: 合同额的5% 。担保期间: 至合同履行完毕 。
11******银行转账,请在收据或转账明细里写明“交纳履约保证金”)
11.3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其他相应责任。
11.4 如未发生违约情形,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验收并办理完合同结算手续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退还时在乙方承诺的质保期内的,应扣除相应质保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付款,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后30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签订本合同之日时******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利率乘以实际未支付货款金额(不包括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已付货款)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逾期利息。但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要主动与乙方协商,确定延期支付时间和包含延期支付资金利息的合理单价并签订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以维持合同继续履行。
12.2 若乙方因不合理原因断供,甲方连续三次以微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催货函,乙方仍未供货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3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退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每次应按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的,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保证物资能达到既定用途,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均由乙方负责。
12.4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2.5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按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6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2.7乙方不按约履行除本条上述款项外的其他合同义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 其它: 。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的定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注:双方可以增加列举)
13.2不可抗力的后果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应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4.1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法院起诉;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法的,均不可对抗此约定。
14.2 协商和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按合同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或义务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包含增值税) %的违约金。
15.2甲乙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催款函等单据)如有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5.3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催款函等单据)增设或变更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或变更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
15.4合同履行中的涉及价款结算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单等单据)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才对甲方发生法律效力。
15.5 下列任一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5.5.1乙方应付违约金的金额达到了合同总价的 %;
15.5.2乙方未按甲方计划到货或其他违约行为,累计超过 次;
15.5.3乙方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5.5.4乙方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15.6 其他约定:
15.6.1乙方送达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送达电子邮箱: ,甲方按以上地址或电子邮箱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法院(仲裁)送达地址;如乙方公司地址、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于变更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5.6.2如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 日内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变更情况,并提供最新的加盖公司公章的纸质信息资料。
15.6.3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款项支付出现问题或与项目对接出现困难时,可以联系项目部上一级单位联络人,协调解决分歧困难,推动合作继续(联络人姓名XXX、电话:XXXXX、邮箱:XXXX)。
15.6.4
15.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8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才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采购人:******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采购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 使用单位 | 交货日期 |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
DGZYPMJ01 | 盾构专用泡沫及 | / | 吨 | 228.80 | 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 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 | 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车板交货,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 | 项 目指 定交 货地 点 | ******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合 计: |
备注:1.以上所有包件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盾构专用泡沫剂:《T/SCMES 7-2020 盾构施工专用环保型泡沫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材料质量证明
2.施工工艺方案
3. 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4.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响应保证金
5.资格证明资料
6.报价资料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招标采购(响应)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2.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其他材料
致:(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 (采购编号) (物资类别/名称) (包件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愿意以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的投标报价总价,按合同约定提供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
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成交。
我方保证,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响应文件,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响应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应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 (姓 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建设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物资类别/名称) (包件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类型(勾选) | □制造商 □代理商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说明:本表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许可和认证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认证(许可)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 | 认证(许可)范围 | 备注 |
1 | ||||||
2 | ||||||
…… |
说明:本表后应附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 主要生产设备/生产线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日平均生产能力 | 生产的产品名称 | 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2 | ||||||||
…… |
主要检测设备表
序号 | 检测设备(设施)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被检测产品 | 被检测产品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2 | |||||||
…… |
说明:电子版响应文件应附主要生产、检验设备的实物照片。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5.5.1响应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6 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业绩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交货起始日期 | 交货截止日期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交货截止日期 | |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 |
备注 |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2. 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新型物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1)附“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2)应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盖公章)。
业绩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交货起始日期 | 交货截止日期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成交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交货截止日期 | |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 |
备注 |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2.应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新型物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的,经该成交候选人确认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成交人。
5.10供应商须补充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应补充的其他材料。
首次报价表(付款方式一)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谈判报价 | |||||
原材料费(元) | 加工费(元) | 运输费(元) | 其他综合费(元) | 到站单价(元) | 总价(元) | |||||
2 | 3 | 4 | 5 | 6=2+3+4+5 | 7=1*6 | |||||
1 | ||||||||||
合计 |
说明:1.报价为含税单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报价税率为13%)。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提供合同价金额10%的预付款保函,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对账开具发票之后30日内支付已结算开票货款至******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报价表(付款方式二)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谈判报价 | ||||
谈判基准价(元) | 综合费用(元) | 贴息费用(元) | 到站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2 | 3 | 4 | 5=2+3+4 | 6=1*5 | |||||
1 | ||||||||||
合计 |
说明:1.报价为含税单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报价税率为13%)。
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对账开具发票之后,90天内支付已结算开票货款至95%,180天内支付已结算开票货款至******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2谈判物资描述表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项目指定交货地点 | 王耀帮 | 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 | 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车板交货,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3第二次报价表
第二次报价表(付款模式一)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谈判报价 | ||||
谈判基准价(元) | 综合费用(元) | 贴息费用(元) | 到站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2 | 3 | 4 | 5=2+3+4 | 6=1*5 | |||||
1 | ||||||||||
合计 |
说明:1.报价为含税单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报价税率为13%)。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提供合同价金额10%的预付款保函,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对账开具发票之后30日内支付已结算开票货款至******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次报价表(付款模式二)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3标项目部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谈判报价 | ||||
谈判基准价(元) | 综合费用(元) | 贴息费用(元) | 到站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2 | 3 | 4 | 5=2+3+4 | 6=1*5 | |||||
1 | ||||||||||
合计 |
说明:1.报价为含税单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报价税率为13%)。
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对账开具发票之后,90天内支付已结算开票货款至95%,180天内支付已结算开票货款至******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1首次报价
物资成本分析表(付款方式一)
投标人名称: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管理费 | 财务费用 | 利 润 | 含税到站单价 | 运距 | 备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
B1 | ① | ② | ③ | ④ | A1=B1+①+②+③+④ | |||||
1 | ||||||||||
2 | ||||||||||
3 | ||||||||||
4 | ||||||||||
5 | 合计 |
说明:1、每种类别的投标物资需分析不少于1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
2、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物资成本分析表(付款方式二)
投标人名称: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财务费用 | 利 润 | 含税到站单价 | 运距 | 备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
B1 | ① | ③ | ④ | A1=B1+①+②+③+④ | |||||
1 | |||||||||
2 | |||||||||
3 | |||||||||
4 | |||||||||
5 | 合计 |
说明:1、每种类别的投标物资需分析不少于1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
2、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2第二次报价
物资成本分析表(付款方式一)
投标人名称: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管理费 | 财务费用 | 利 润 | 含税到站单价 | 运距 | 备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
B1 | ① | ② | ③ | ④ | A1=B1+①+②+③+④ | |||||
1 | ||||||||||
2 | ||||||||||
3 | ||||||||||
4 | ||||||||||
5 | 合计 |
说明:1、每种类别的投标物资需分析不少于1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
2、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物资成本分析表(付款方式二)
投标人名称: 谈判编号:CRCC-1804ZB-CSGD7-2025-05 包件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管理费 | 财务费用 | 利 润 | 含税到站单价 | 运距 | 备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
B1 | ① | ② | ③ | ④ | A1=B1+①+②+③+④ | |||||
1 | ||||||||||
2 | ||||||||||
3 | ||||||||||
4 | ||||||||||
5 | 合计 |
说明:1、每种类别的投标物资需分析不少于1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
2、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针对本次采购生产能力、生产供应时间安排、拟投入设备等专项方案
报价物资 | 备注 |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序号 | 设备、仪器名称 | 制造商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状况 | 生产产品或部件 | 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 | 备注 |
一 | 生产设备 | |||||||
二 | 检验设备 | |||||||
说明:供应商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完全接受评标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及评标办法》3.3.4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各轮(次)价。
若我方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以最后一轮招标的最终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名称):
关于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我方作为供应商已熟知,并愿意参加 物资 包件的报价,同时承诺如下:
1.我方将按要求及时向评标小组提交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2.若我方中选,我方承诺与采购人指定的主体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我方将严格按照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和组件的采购、生产工艺、生产地点、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4.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 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我方保证生产报价物资所用的原材料、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主机辅机等是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的且为优质新产品;若发现我方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采购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6.若我方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后,将根据采购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同意采购人在施工现场按随机取样进行型式检验;若型式检验不合格须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我方负责;如复检不合格按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理。
7.若我方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我方将按采购方的要求提供响应物资产品样品以供试验,并承担首次试验费用。
8.我方承诺按成交价供应贵方在本标段区域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需用的响应物资,无条件同意执行贵方交货调整安排。
9. 若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我方同意采购方采取措施消除损失(包括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
10. 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答复或提供售后服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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