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太河小流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酉阳县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太河小流域项目已由 ******委员会 以 酉阳发改审〔2024〕18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酉阳县苍岭镇太河村、苍坝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1)预防保护区:封禁治理2280.90hm2,封禁治理碑5座;
(2)综合治理区:
坡改梯工程:坡改梯31.86hm2,排水沟5218.19m,截水沟3109.36m,沉沙池25座,蓄水池6座,生产作业便道2602.08m,农用机耕道硬化3142.54m,竣工碑3座;
村庄美化工程: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宣传画6户,水保宣传标语小牌20个,庭院美化治理1户;
保土耕作:保土耕作524.17hm2;
(3)生态修复区:小流域碑1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382.7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81.42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7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17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3-18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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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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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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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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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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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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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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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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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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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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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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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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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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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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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