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主持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临颍县新基建充电网项目设计
1.2项目编号:E************001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新建地面停车位 368 个,包括新建公共标准充电站停车位 251 个,合计用地23.27 亩;新建货车专用标准充电站停车位 117 个,合计用地 12.00 亩;普通充电站充电桩 694 个,合计用地 29 亩。
项目规划购置安装 907 台新能源充电桩,其中 120kW 双枪直流快充充电桩 164.00 台、60kW 单枪直流快充充电桩 87 台、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124.00 台;600kW 直流液冷超充充电桩 32 台,480kW 直流液冷超充充电桩 474 台、360kW 直流高功率充电桩 26 台。
1.5建设地点:临颍县境内
1.6招标控制价:******.00元
1.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1.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工程结束完成
1.9招标范围:临颍县新基建充电网项目设计工作。
******委员会组成
1.定标组长:臧龙飞
2.其他定标成员:谢晓迪、介锟鹏、张冠、孙雪峰
三、定标候选人一览表
序 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
四、评、定信息:
1.评标日期:2026年04月10日
2.定标日期:2026年04月17日
3.定标地点: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定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公示期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5日
2.公示媒介:本次评标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信息。
六、定标过程:
******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6年04月17日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抽取法进行定标。
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核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考察:本项目定标过程未设置现场考察。
比较优势:所有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当,企业实力相当,无明显优势。
定标方法:本项******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抽取法进行定标。
1.定标会议首先宣读定标纪律,并确定******委员会组长为:臧龙飞
******委员会成员:谢晓迪、介锟鹏、张冠、孙雪峰
行政监督为:张婷婷、曹硕
2、******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了定标核查,经核查:
通过定标核查分别是:
序 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
有0家公司未通过定标核查【详见定标核查单】
3、******委员会组长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排序详见定标会议见证表):
抽中序号为9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18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14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32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43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25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124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33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41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34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抽中序号为50号球,对应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员会组长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
第一次抽取结果:抽中序号为 25号球,对应第一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第二次抽取结果:抽中序号为 32号球,对应第二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第三次抽取结果:抽中序号为 41号球,对应第三中标人为******有限公司
七、定标结果
最终定标结果如下:
中标人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投标报价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 ******.40元 | 设计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工程结束完成 | 吴海燕 |
推荐理由: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项目负责人 | 吴海燕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一级 | DG******837 | 电力工程 | / |
项目组成员 | 孙丽颖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一级 | CS******627 | 给水排水 | / |
项目组成员 | 郑文池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一级 | CS******421 | 给水排水 | / |
项目组成员 | 黄茂祥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级 | 建[造]******0 | 造价 | / |
项目组成员 | 施雁南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 | ******021 | 建筑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身份证扫描件、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异议(异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的名称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异议的时间)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扫描。在 “漯河市工程类交易平台”在“异议答复”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不接受其它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漯河市工程类交易平台”在“异议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公示日期:2026年04月19日至2026年04月21日
******有限公司
地 址:临颍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院内
联 系 人:申琪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西城区西城天盛 B 座 1804
联系人:陶东方 王宁 唐登科
联系电话:****** ****** ******
******建设局
监督电话:******